代码:603126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临2016-023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l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90,485,91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3.96166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表决方式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于国波、徐卫兵、刘效锋、张圣怀、章华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卢新华、肖强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泽学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90,485,813 | 99.99997 | 100 | 0.00003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2015年度公司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82,127 | 99.9995 | 100 | 0.0005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吴俊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