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交易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沪市上市公司2016至2017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整体向好,评价结果为A(优秀)、B(良好)的公司约占84%,较上年提高约4个百分点。同时,评价结果为D的公司较上年的7家增加至27家,体现出在“依法、从严、全面”三个监管要求下,对个别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较低、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风险较高的公司评价趋严。
总体来看,同类评价结果的公司表现出一定的共性特征。其中,评价结果为A的公司共290家,占比24.6%,以大盘蓝筹股为主,包括了70%的上证50指数成分股和约50%的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这些公司整体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较好,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评价结果为B的公司700家,占比59.3%,这些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合规性方面不存在明显瑕疵,在信息披露有效性、落实分行业监管要求、信披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表现尚可,但亮点并不突出。评价结果为C的公司共164家,占比13.9%,这些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或问题,基本都受到过本所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评价结果为D的公司共27家,占比2.2%,主要系因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被本所公开谴责等原因,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7年修订)》直接被评为D。
公司本次评价结果获得A级,充分反映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以及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同时也反映了监管机构与资本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充分肯定。2016年全年,公司共披露公告35个,其中包括临时公告31个,定期报告4个,内容包括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章程修订、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利润分配、业绩预增、股份无偿划转、子公司注销、“两材”重组等,存在补充、更正的情况。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披工作评价旨在通过建立上市公司信披“光荣榜”和“黑名单”制度,督促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近年来,上交所根据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形势变化,不断优化完善评价机制,多次修订《评价办法》。目前,信披工作评价已经成为一线监管中提升上市公司信披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其示范鼓励和规范约束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需要说明的是,信披工作评价不代表对上市公司经营质量、财务状况、资信情况或投资价值的判断。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对评价结果为A类的公司,鼓励其继续发挥示范效应,日常监管也以引导、服务为主,并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预案监管中也予以适度考虑。对评价结果为D类的公司,要求其参加本所举办的相关培训,强化自律意识、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督促其切实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水平。
来源:投资部 马琳